我国将重建分级诊疗制度 引导患者基层首诊

2014年10月09日11:12  新京报 收藏本文

  新京报快讯(记者 魏铭言)国家卫计委今天召开10月例行发布会,宣布正在起草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文件,将逐步建立适合现时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。各省将至少设立一个公立医院改革城市,率先试点分级诊疗制度。

  分级诊疗并非新事。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,由于医疗保障机制落后,我国一直实施严格的分级诊疗制度,城镇职工在定点医院就诊才能回单位报销。

 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,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,群众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,城市大医院向所有患者放开,不再受医保限制。目前,除公费医疗保障的少部分人群仍有定点医院和固定的转诊渠道外,原有的分级诊疗制度已瓦解,患者可随意跨区域选择医疗机构。

  2012年以来,为解决患者在大医院扎堆,基层医疗机构衰退萎缩等状况,国家把重建完善分级诊疗模式,推进社区家庭医生服务,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。

  目前,青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四川等省,针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,实行差异化的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,并逐渐拉大差距,引导患者分流就诊。

  最近,北京、上海、宁夏、重庆等地也在相关政策文件中,对分级诊疗作出制度安排。

 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说,国家卫计委正在梳理、总结各地重建分级诊疗制度的探索经验,研究起草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文件。

  宋树立透露,国家分级诊疗制度的总体考虑,是优化医疗服务体系,通过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报销的经济杠杆作用,引导患者合理有序流动,最终形成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。

(原标题:我国将重建分级诊疗制度 引导患者基层首诊)

(编辑:SN022)

文章关键词: 患者 基层医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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